星期五(6/2)早上起床以後
匆匆忙忙的整理一下就趕出門
偏偏...外面正傾盆大雨= =|||
我到7-11買了早餐
就快步走到校內公車站牌
原本我看2路公車預定時間是7:40
結果我才到沒兩分鐘
公車就來了@@~這時是7:30
不禁慶幸自己有提早到
(心裡os:哈!還真被我料中公車提早了)
上了車~好不容易坐定~把早餐吃一吃
大約過了四十分鐘~公車抵達火車站
其實前一站"東門市場"
我就考慮要不要下車
因為已經是法院所在的中正路了
但不熟的地方~怕自己下錯車
還是等到了火車站才下
後來證實剛剛下車可以少走一段路
不到十分鐘我就已經走到法院門口了
這時離集合時間還有半小時...Orz
那看來我有沒有提早一站下車都沒差

等到八點半~終於看到老師來了
不過他要我們在外面等一下
八點五十~由老師帶領我們進入法院
還通過一個安全檢查門耶
先到禮堂~聽蕭書記官簡介法院及法袍
第一到四是民事法庭~第五到十是刑事法庭
法袍部份
法官的是繡藍邊~檢察官紫邊
公設辯護人綠邊~公證人紅邊
書記官全黑~律師白邊
然後播放法律相關短片~裡面有判案範例
看完短片~有一位女性觀護人向大家宣導反賄選

接著我們就到了真正的法庭
進了一個正在開庭的刑事法庭
只見法官正在問案
沒多久旁邊的檢察官就問嫌犯
"那就一年四個月~槍枝沒收...沒問題吧"
嫌犯蠻不在乎的說:沒問題啊
聽說他是吸毒好像有搶劫
而且放出去之後又再犯
就一直進進出出法院

後來我們去看民事法庭
有一位中年男子正在陳述
好像是要告原本的公司...
法官卻說他這起案件應該是告刑事部份
雙方顯然沒什麼共識
而且那名男子自己也知道大概是拿不到賠償
還向法官抱怨
說他為了這案子前前後後已經花了十幾萬
因為要改告刑事~還要額外申請一些資料
原告覺得實在太麻煩~最後他居然同意撤回告訴
在我看來真是得不償失啊
花了那麼多錢上告最後也是一毛錢都要不回來
那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告還可以省那十幾萬
不過人都是這樣~不告心有不甘
誰會一開始就知道告不告得成呢?

到了十點左右~老師將大家集合
"今天的課程就到此一個段落~可以解散了"
這時顥顥問我要怎麼回學校
她自己本來是騎車載她室友一起來的
我說:坐公車
她說"那要不要找人載你啊~不然坐車要很久耶"
最後決定是由另一名同學載她室友
然後顥顥載我~果然很快就回到學校了
要是坐公車還不知道要等多久呢
真是感激不盡啊<(_ _)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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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brina94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